(中央社記者葉子綱雲林縣14日電)地方公職人員選舉腳步近,街道上四處可見選舉廣告物,雲林縣環保局今天表示,未在允許時期懸掛,會強制拆除。

地方公職人員選舉將於10月27日候選人號次抽籤、11月29日投開票,雲林縣環保局表示,依照「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」,在11月19日至28日始可懸掛競選旗幟,在此期間之外,將強制拆除所有選舉廣告物。

雲林環保局指出,近來選舉廣告物四處可見,部分旗幟甚至造成民眾及行車意外,為維護大眾安全,將針對電線桿、分隔島、機關、學校等公共環境,依據「廢棄物清理法」強制拆除。

雲林環保局表示,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,未經許可在道路設置廣告物或其他類似物,經勸導行為人不即時清除或行為人不在場,視同廢棄物,也以廢清法清除。1030914


文章出自: https://tw.news.yahoo.com/違規選舉廣告物-雲縣強制拆除-092809307.htm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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