花蓮市1名17歲少年張鴻銘,撿到30萬4千元卻能拾金不昧送交派出所,獲吉安警分局光華派出所副所長江正喜稱讚。(阮迺閎攝)花蓮市1名17歲少年張鴻銘,撿到30萬4千元卻能拾金不昧送交派出所,獲吉安警分局光華派出所副所長江正喜稱讚。(阮迺閎攝)中國時報【阮迺閎╱花蓮報導】

花蓮17歲少年張鴻銘,25日上午撿到一只手提包,裡頭裝有30萬4千元,少年雖家境清寒,但想起平日在廟裡教他陣頭的大哥陳志龍諄諄教誨,決定送交吉安警分局光華派出所,警方透過證件連絡上失主,失主和警方都對少年拾金不昧的行為大大稱讚。

25日上午10時許,警方透過包包內的證件,順利連絡上失主葉姓女子,葉女接獲警方的通知後嚇了一跳,立即放下手邊的工作趕到光華派出所,並告訴員警,她實在是太大意了,難怪從廟裡回家後,就一直覺得好像忘記某樣東西,「幸好老天保佑,讓我遇上好心的人。」

葉女原想向張鴻銘道謝,但發現張鴻銘未留下任何姓名資料,直讚「這孩子為善不欲人知,真是不簡單!」

記者下午找到張鴻銘和陳志龍,張鴻銘說,25日上午他要到廟裡拜拜時,在路旁發現了一只黑色女用手提包,包包內有許多證件和數十張千元大鈔,他沒看過這麼多錢,非常緊張,但想起陳志龍平時教導他做人要腳踏實地,不能做壞事,趕緊帶著包包去找陳志龍,2人再一起將包包送交警方。

張鴻銘表示,因為家境不好,他國中中輟後,就開始打工,目前在一家資源回收場工作,月薪1萬8千元,日子勉強還過得去,因為平時都會到廟裡跳陣頭,將陣頭當成另一個家,教他陣頭的陳志龍平時對人品很要求,常灌輸他們做人處事的道理。

陳志龍謙虛說「沒什麼啦!就是不希望讓人覺得跳陣頭的孩子會變壞啦!」對於張鴻銘撿到30多萬卻能拾金不昧,他也感到很欣慰。2人都笑說「感覺做了一件善事,心情變得好好喔!」


引用自: https://tw.news.yahoo.com/清寒少年-撿到30萬送警局-215044137.htm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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